“思泉奖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我校优秀校友任泽明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回馈社会。为了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思泉奖助学基金”评审工作,根据《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思泉奖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考生生源来自一志愿报考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考研成绩特别优异。
本科为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应届生;
第一志愿报考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的硕士生;
考研成绩优异;
家庭经济困难。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指标:6人
根据《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思泉奖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每人资助2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三)承诺受到资助后努力学习,参加公益活动;
(四)承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向“思泉奖助学基金”捐款,捐赠不低于受助额度的资金,将爱心传递下去;
在校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者;
(2)违反《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中关于学业及学术道德的规定,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者;
(3)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者;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 “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基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基金”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组织初评、回复申诉和报送材料等工作。
组长:熊新山、高学军
副组长:许巧情
成员:杨玉莹、周玉、郭利伟、杜志强、杨烨、黄廷华、杨代勤、阮国良、郜卫华、王海艳、杨湘虹及3-5个研究生代表。
五、评审程序
“基金”的评审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
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思泉奖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2)参加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
学院组织“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材料的真实性、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召开工作会议协商拟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全院范围内公示拟受资助学生名单3天;学院根据资助指标将根据报考数、录取数,以及专业分布等情况进行分配,无异议后,按时将相关资料汇总(附件1-2)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10月18-19日 |
评审准备 |
研究生院下达评审工作通知 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 培养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 |
10月20-21日 |
个人申请 |
宣传发动 学生申报 |
各培养单位 |
10月22-26日 |
培养单位初评 |
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 确定推荐名单 初评结果公示3天 处理学生申诉 报送初评结果以及相关材料 |
各培养单位 |
10月27-31日 |
学校评审 |
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 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最终评结果公示3个天 接受并裁决学生申诉意见 |
校评审委员会 研究生院 |
学院于2022年10月27日前向“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表格(附件1-2)。
太阳集团tcy8722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