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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央及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密切关注毕业生在实习、就业过程中的安全、心理、困难与流动轨迹,一生一策做好工作。

二、持相关函件可以合理流动。确因就业、实习需要,可以持实习、就业单位公函、通知等返荆及其他城市流动(但不能返校)。

三、健康要求流动过程中必须有湖北省健康码,个人身体状况要符合此地、彼地健康要求和相关规定。

四、申请与备案。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告知往返轨迹,并征得家长同意,将相关函件、家长签字的书面申请交学院学工办及辅导员备案(电子、照片资料即可),辅导员要密切关注,每周要与学生保持联系。

五、严禁返校。严禁学生返回学校各个校区、宿舍、社会化公寓。如有违反,学院要及时违纪处理,及时上报。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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